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关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要确保民族地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同步小康。同步小康论的提出,展示了民族地区发展的美好前景,极大鼓舞了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也赋予了民族工作新的时代内涵和重大历史使命。在同步小康论指引下,内蒙古、宁夏、新疆、西藏、广西五个自治区和少数民族分布集中的贵州、云南、青海三省(以下简称民族八省区)经济社会持续保持强劲发展态势,2016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401万,完成地区生产总值8万亿元,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当前,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特别是深刻领会把握同步小康论,千方百计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牢牢把握同步小康的总体目标,确保“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这一重要论述,生动阐明了同步小康的总体目标,彰显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也具体体现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就是要实现“全民族”的全面小康,其中既不能少了汉、壮、满、回、维吾尔、蒙古、藏等民族,也不能少了锡伯、撒拉、毛南、独龙、赫哲等人口较少民族。从根本上看,“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就是要实现各民族“事实上的平等”。我们党在历史上带领各族人民实现共同当家作主、共同迈入社会主义,现在又推动各民族共同奔向全面小康,目的都是实现“事实上的平等”。可以说,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政党像中国共产党这样,对“事实上的平等”有如此执着追求,并取得如此巨大成就。我们要弘扬党的民族工作优良传统,坚持党在处理民族关系上的基本立场,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实现“全民族”的全面小康、各民族“事实上的平等”,为解决世界民族问题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牢牢把握同步小康的科学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实现同步小康,要有一定的、科学的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考虑2020年这个时间节点,又要立足打基础、谋长远、见成效。因此,我们衡量是否实现同步小康,要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将客观指标与群众感受相结合,将现状分析与前景展望相结合,将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相结合,作出综合性的判断。重点是确保实现202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特别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公平感、幸福感。同时应该认识到,民族地区要同步实现的小康是各具特色、各有千秋的小康。近年来,中央多次批准召开全国民族自治州、民族自治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会,就是为了总结各地丰富多样的经验,促进互观互学互鉴。实践中,有的民族地区已经在制定全面小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时,将民族团结和睦指数纳入其中,突出了民族地区特色,作出了很好的探索。民族地区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符合群众愿望的全面小康之路。
牢牢把握同步小康的首要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的看,民族地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困难群众多、群众困难多。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有11个在民族地区。2016年,民族八省区贫困人口、贫困村数量都占全国1/3左右,还有4个省区贫困发生率超过10%,3个省区贫困人口数超过300万。因此,对于全国来说,要打赢脱贫攻坚战,民族地区是主战场。对于民族地区来说,要实现同步小康,首要的、最难的一关就是摆脱贫困。为确保民族地区如期脱贫,中央在《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提出,重点支持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对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南疆四地州实施特殊扶持政策。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既注重解决个体性、偶发性问题,又注重解决区域性、群体性、普遍性问题,尽快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地区摘帽出列。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民族地区调研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理念,为脱贫攻坚提供了重要遵循。民族地区要准确把握、坚决贯彻这一重要理念,不断探索创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模式,以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激发摆脱贫困、迈向小康的生机活力。
牢牢把握同步小康的核心要求,切实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增强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是同步小康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地区发展差距拉大趋势长期得不到根本扭转,就会造成心理失衡,对民族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地区发展问题,找准民族工作中谋发展促发展的着眼点和着力点,使实现同步小康的过程成为解决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的过程。目前,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相比,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仍然较大。但如今民族地区实现同步小康的基础、条件和机遇前所未有。比如,“十二五”期间,民族八省区国内生产总值从42053亿元增加到74736亿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从4048亿元增加到8886亿元,铁路总营业里程已占到全国27.5%。再比如,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把民族八省区都纳入其中并给予重要定位,包括把新疆定位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云南定位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内蒙古定位为向北开放重要窗口等,使民族地区从对外开放大后方一跃变为最前沿。民族地区要抓住后发赶超的时间窗口,主动融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方面挖掘市场潜力、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壮大现代化的特色优势产业,扩大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双向流动,提升在国内外市场中的地位。另一方面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释放改革和政策红利,加大项目和资金投入,补齐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保护好自然、人文生态,不断厚植发展优势、增强发展后劲。
牢牢把握同步小康的根本条件,维护和促进各民族大团结。民族团结既是同步小康的重要保障、强大动力,又是同步小康的应有之义、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在民族地区,失去这条生命线,一切都是空谈。实现同步小康,必须依赖、维系、守好这条生命线。2017年6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召开,明确提出将开展创建与推动发展相结合,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加快民族地区脱贫奔小康步伐。民族地区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把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作为第一要求,抓紧抓实抓好。
要全面落实中央出台的《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同时要做到“三纳入”:一是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党建工作,使民族团结成为各级党员干部谋发展、作决策、抓落实的重要考虑因素,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同心同向同行。二是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推进同步小康工作,实现创建工作扩面、提质、增效,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三是把扩大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纳入城市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极构建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让各族群众共建共享城市美好生活,推动各民族在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中携手发展进步。
牢牢把握同步小康的行动纲领,实施落实好“十三五”规划。民族地区要在开发与保护双重压力下,同时实现脱贫与小康双重目标,需要立非常之志、行非常之举、建非常之功。在习近平总书记同步小康论指引下,党和国家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对“推动民族地区健康发展”“推进边疆地区开发开放”单列成节、系统部署,把“民族地区奔小康行动”纳入“特殊类型地区发展重大工程”统筹规划。“十三五”国家重点专项规划数量从“十二五”的95个压缩到了22个,其中就有《“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提出了少数民族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综合扶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民族特色优势产业振兴、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等37个工程项目。此外,国务院通过的《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六大工程、34项子工程,实施范围覆盖197万平方公里边境地区、30多个民族、2300多万人口。许多其他专项规划中也都有与民族地区发展息息相关的内容。总的看,“十三五”规划问题导向突出、政策举措给力,回应了各族群众迫切愿望,描绘了发展路线图,列出了工作重点和抓手,为民族地区实现同步小康提供了行动纲领。这一行动纲领给民族地区吃了定心丸,极大增强了各族干部群众实现同步小康的信心决心,在实践中的巨大作用日益显现。我们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作出的决策部署,狠抓重大政策、工程、项目、资金落实,确保“十三五”规划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确保民族地区实现如期脱贫、同步小康。
牢牢把握同步小康的基本保障,实施完善好差别化支持政策。支持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实践一再表明,针对民族地区特殊情况、特殊问题实施差别化支持政策,总体成效显著,很受群众欢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释放政策动力与激发内生潜力相结合,完善扶持政策,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我们在推进同步小康时,要始终讲政治原则、政策策略,坚决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好现有的、行之有效的差别化支持政策。《“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列出了财政、投资、金融、产业、土地、社会、环境、人才、帮扶等9大支持政策,含金量很高,要确保一一落实到位。随着形势变化,有的具体政策在实践中可能滞后或者产生偏差,应当适当稳妥地作出调整。在实践中,我们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民族地区发展难点、民生痛点、社会热点,不断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使其与实现同步小康的奋斗目标相配套。应该明确的是,修订完善出台政策,总的要尽可能减少同一地区中民族之间的公共服务政策差异,有利于增强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有助于使发展落实到解决区域性共同问题、增进群众福祉、促进民族团结上。
牢牢把握同步小康的主要动力,发挥好中央、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确保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发挥好中央、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这对各方面服务大局、积极作为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民族地区实现同步小康的动力支撑,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实现了我国民族工作体制机制重大创新,进一步加强了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各方面要在中央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导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块使,形成推进同步小康强大合力。要发挥国家民委委员制作用,搭建好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合作的平台载体,共同为民族地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要发挥发达地区引领带动作用,实现先富帮后富。2016年,中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化结对帮扶,其中明确要求实现对民族自治州和西部贫困程度深的市州全覆盖。有关地区应该完善对口支援、对口扶贫协作机制,落实好各层级“携手奔小康行动”。民族地区要发挥主体作用,克服“等靠要”思想,不断强化自我发展能力。发挥“三个积极性”,归根到底要增强干部群众“五个认同”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各民族谁都离不开谁、谁都不把谁当外人、对谁都亲如一家人的思想深入人心,打牢各方面共同支持民族地区繁荣发展的心理基础,凝聚起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奔向全面小康的磅礴伟力。
民族地区实现同步小康是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的重点所在,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集中体现,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期盼,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撸起袖子加油干,携手迈好实现民族地区同步小康这关键一步,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